運動部「體育班轉型研析計畫」全國公聽會第二場(北區)|115 年 9 月 21 日(一)10:00–12:00|集思台大會議中心 B1 柏拉圖廳

體育班轉型公聽會:人本逐題現場回應包

照手冊四大議題群、16 個子題排列。每題給「手冊說什麼、人本的立場、可以這樣問、手邊的佐證」四格。書面意見另備,本頁只補現場怎麼問、手邊有什麼撐。

本頁由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彙編。|初版 2026-09-09.最後更新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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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是「體育班轉型研析計畫」小組代擬供公聽會討論的議題文件,不是運動部定案。全頁提到手冊內容一律指「手冊所列因應策略」;頁碼為手冊印刷頁碼。以下先看二十五張數字圖,再逐題看手冊怎麼寫、人本怎麼問、手邊有什麼佐證。

圖表總覽:現場可以指著講的數字

滑鼠停留或手指點資料點可看數值;所有長條圖 Y 軸自 0 起。

規模

圖01

公聽會問卷:對「推動國小體育班轉型」的態度

205 份有效問卷,調查期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

連運動部自己找的受訪單位,超過三分之二支持轉型方向。這組數字出自手冊本身,是它自己提供的支持基礎。

對應子題:01|02|03|04

出處:運動部「體育班轉型研析計畫」全國公聽會手冊(115 年 9 月)第 6 頁所列問卷結果;受訪對象含設有體育班之縣市政府、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協會、家長會與本會,調查期 115 年 4 月 21 日至 8 月 5 日,有效回收 205 份。

圖0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校數:13 年走勢

101→113 學年度;學制別合計,完全中學國中部與高中部分計

十三年間校數先升後降,105 學年前後填報口徑有調整,前後兩段各自看趨勢。

對應子題:01|02|03|04

出處:運動部(原體育署)《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1–113 學年度逐年公布值。

圖03

體育班學生占全體學生比率:十年走勢

104/109/113 學年度;僅列有公布值的 104、109、113 學年度

少子化下學生總數在減少,體育班占比反而上升:每年仍有同樣規模的孩子被編進體育班。

對應子題:04

出處:教育部統計處學生總數統計;運動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體育班學生數。

圖04

校隊與運動社團數:13 年走勢

101→113 學年度;僅列有公布值的 101、103、113 學年度

校隊數在減少;社團要從 105 學年度統計定義改變後看,才是增加。參與品質有沒有跟上,年報沒有數字。

對應子題:02|04

出處:運動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1–113 學年度。

圖05

體育班校數五年變化:分學制

109→113 學年度;同期校隊 12,343→11,877 隊、運動社團 17,930→19,178 個

國小體育班校數五年少了32校、國中少17校,同期運動社團增加最多的正是國小,多964個。

對應子題:01|02|03|04|05|06|07|08|09

出處:運動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9、113 學年度。

圖06

115 年度運動預算跨部會拆分:248 億元組成

單位:億元

248 億裡,運動部主管項下只有 67 億;其餘是補助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運動發展基金與其他部會預算,67 億內還含各單項協會的補助款。

對應子題:03

出處:主計總處〈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圖07

體育班學生數:五學年逐學制走勢

109→113 學年度,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單位:人

國中體育班學生數五年少了1,428人、降幅最大;高中職五年間先降後升,113學年略高於109學年。

對應子題:01|02|03|04

出處:運動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9–113 學年度(校數/班級數/學生數逐年公布值)。

圖08

體育班班級數:五學年逐學制走勢

109→113 學年度,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單位:班

國小體育班五年減少 34 班、國中大致持平、高中職增加 16 班;全國合計 2,030 班變 1,993 班,規模穩定,變化集中在國小。

對應子題:01|02|03|04

出處:運動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9–113 學年度(校數/班級數/學生數逐年公布值)。

學力

圖09

「有運動」與「體能夠」是兩件事:SH150 達標率對體適能達標率

112 學年度,單位:%

政策指標近乎全數達標,體能指標只有一半出頭。排滿時數不等於體能真的練起來。

對應子題:06|07

出處:運動部(原體育署)SH150 每週在校運動 150 分鐘達標統計與《運動統計》年刊,112 學年度公布值。

圖10

會考五科全 C 比率:全國、體育班、棒球專項學生三母體並列

111 至 113 年國中教育會考(110 至 112 學年度),單位:%

三年數字一致。體育班五科全 C 的比率是全國近三倍,棒球專項超過五倍;三個母體各自對照同年度的全國值。

對應子題:07|09

出處:監察院 2026 年 5 月調查報告表 7〈體育班教育會考成績對照統計表〉;全國值對照國中教育會考推動工作委員會(心測中心)各等級人數百分比統計表。

圖11

體適能四項達標率:12 年趨勢

101→112 學年度

107 學年見頂之後連五年下滑,抹去前六年的進步。

對應子題:06|07

出處:運動部《運動統計》年刊「伍、國民體適能及運動參與」109–114 年。

圖12

體適能達標率:分學層兩個時間點

107 vs 112 學年度

三個學制全面下滑,高中職 112 學年已跌破五成。

對應子題:06

出處:運動部《運動統計》年刊。

圖13

體適能金質獎章(頂端)比例:兩個時間點

107 vs 112 學年度;單位:%。人數:107 年 58,604 人、112 年 41,690 人

連表現最好的那一群學生,人數都少了近三成。評鑑看重訓練績效,頂端表現卻同樣在退。

對應子題:09

出處:運動部《運動統計》年刊。

圖14

學生運動參與情形:六指標五年趨勢

108→112 學年度,全國,單位:%

喜歡體育課的比率五年少了3.3個百分點,參加代表隊的比率也在下滑,重競技的環境沒有讓更多學生想動。

對應子題:05

出處:運動部(原體育署)《各級學校學生運動參與情形調查報告》108–112 學年度,各年為獨立抽樣值並列,非追蹤同一群體。

圖15

審計部:114年度體育班學生「待加強」比率(五科)

單位:%

五科全部偏高,英語與數學待加強比率都超過五成。

對應子題:07

出處:審計部《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教育部主管)§三(十四),另載112–114年度體育班學生各科待加強比率為全國之1.83至2.58倍。

圖16

111學年度國中體育班畢業生:五科待加強比率 vs 全國

單位:%

六項指標中四項超過全國平均兩倍,英語與數學也逼近兩倍。母體是 111 學年度國中體育班畢業生,與 114 年度審計部那組在學生資料是不同批人,各自對照全國值。

對應子題:07

出處:審計部《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審核報告》(運動發展基金節,表1)。

教練與防護

圖17

誰在帶學生運動:各學制運動教練聘任方式(人頭)

113 學年度,每列合計為 100%

國小專任運動教練不到一成,將近三成是外聘。手冊只寫專任教練怎麼安置,最大的一群人不在計畫裡。

對應子題:01|08

出處:運動部(原體育署)《113 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體育運動專業人力-運動教練」表,人頭統計。

圖18

運動防護員:授證、持證、實際從業

累計至 113 年,單位:人

授證的人只有一半多還留在防護工作上:人才有,留不住。

對應子題:12|16

出處:運動部《114 運動統計》表 3-16。

圖19

運動防護員:逐年核定校數

102→113 學年度,僅限高中職

108學年起停在156到180校之間,將近六年沒有明顯成長。

對應子題:16

出處:運動部校園運動防護資訊網公告附件「校園運動防護相關參考數據」(114.05.19)。

圖20

運動防護員聘任缺額:應聘 vs 已聘

107→113 年,單位:校。聘任比率 74.68%→89.62%;2026 年 10 月 9 日查閱待聘名單:40 校中仍有 23 校待聘(57.5%)

聘任比率看起來近九成,但2026 年 10 月查閱的待聘名單裡,四十校有二十三校還聘不到人。

對應子題:16

出處:運動部校園運動防護資訊網官方附件(114.05.19)與待聘名單公告(標示 115.6.24 更新,名單持續異動,數字為 2026 年 10 月 9 日查閱值)。

圖21

專任運動教練獎勵補助人數:兩學年對比

112 vs 113 學年度

獎勵補助教練人數一年少了20人,這是補助年限內(最多4年)的教練人數,不是全國現職總數。

對應子題:08

出處:運動部「獎勵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公告(CL/5459)。

圖22

專任運動教練官方編制數:兩年報對比

112 vs 113 年報;合計 112年報 1,059 人、113年報 1,066 人

一年新增的7名教練全部來自縣市,國私立高中與大專兩年完全沒有變化。

對應子題:08

出處:《教育部體育署年報》「專任運動教練法制化後執行進度」。

圖23

運動教練資格審定:四級分布累計

94–113 年,共 7,885 人次

高級與國家級教練合計只占2.3%,這是證照供給累計人次,不是現職或編制人數。

對應子題:08

出處:運動部《114 運動統計》表 3-21/3-23。

圖24

縣市專任運動教練員額缺口:全國 vs 高雄

109 年 2 月;單位:人。聘任比率全國 76.82%、高雄市 37.72%

高雄市的聘任比率不到四成,是全國最低。這是109年的舊資料,尚無113或114年更新表可比對趨勢。

對應子題:08

出處:教育部體育署「各級學校聘任專任運動教練情形統計表」(截至109年2月13日)。

兒少保護

圖25

體育班學生住宿比例(各學制)

110 學年度全國彙整,單位:%;之後未再公布全國數字

高中職體育班將近一半的學校有學生住校,但住宿期間的照顧規範始終沒被寫進手冊。

對應子題:13

出處:立法院預算中心《教育部主管 110 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第五節表 1(體育署提供資料)。

一、國小體育班轉型

01

專任運動教練安置

手冊說什麼

轉型後原有教練職務不復存在。手冊提出三條路:留任(代表隊教練、社團指導老師、基層訓練站教練、區域巡迴教練)、轉任國高中專任教練、防護員與物理治療師「依原進用方式媒合」。手冊第 7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保障教練工作權,但三條路都要有員額與期限。「區域巡迴教練」是新設角色,要寫清楚聘僱單位、薪資與聘期。防護員「一併予以因應」沒有具體做法。

可以這樣問

  1. 留任與轉任兩條路徑,各自的名額規模與公布時程?佐證 1、3
  2. 區域巡迴教練的勞動條件(聘期、薪資、所屬單位)何時定案?佐證 3、4
  3. 防護員與物理治療師的實際安置方式與時程?佐證 2

手邊的佐證

02

學生權益(含偏鄉及經濟不利學生)

手冊說什麼

轉型後訓練機會、獎助學金、升學管道恐難延續,偏鄉更匱乏。策略:建立運動社團制度、補助社團成立、銜接體系、交通與弱勢補助、偏鄉可與教育部協調用實驗教育辦理。手冊第 7 至 8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轉型方向,但配套經費、名額、時程全部沒有數字。偏鄉若走實驗教育「彈性」而不受學業與身心指標拘束,等於留一塊不受新標準管的區域。

可以這樣問

  1. 弱勢運動補助的金額、申請資格與核發時程?佐證 2、3
  2. 偏鄉特殊需求實驗教育方案,是否同樣受學業底線與兒少保護規範拘束?
  3. 轉型後偏鄉學生的訓練機會落差,有沒有專門的補償機制?佐證 1

手邊的佐證

  • 數列高中以下體育班校數13年走勢(101學年593校→107–109學年高點735校→113學年689校;學制別合計)↓ 對應圖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校數:13 年走勢
  • 法規或官方文件運動部《115 年度體育班基本需求經費》補助教育部所屬體育班學校每班每學期 2.5 萬元,項目含課業輔導、選手營養、訓練與參賽旅費;同期教育部《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計畫》給藝才班的充實設備補助每縣市至多 400 萬元、展演至多 70 萬元,依班數分級、不設競賽名次門檻。
  • 國際案例日本:體育廳資料調查地域俱樂部每月參加費的分布,並收錄家長對費用負擔的意見;英國Ofsted〈Levelling the playing field〉2023:高家庭經濟階層學生「能無輔助游25公尺」比例是低階層學生兩倍Ofsted 報告全文日本體育廳資料 PDF
03

資源調整

手冊說什麼

現行場地、經費、器材多因體育班而配置,轉型後恐難延續。策略:改善場地、增加器材、普及運動社團、補助營隊、推動校際交流。手冊第 8 頁

人本的立場

資源分配的方向本身就是問題:錢與考核指向名次,不指向普及。補助標準應納入運動參與普及率、身心健康、學業兼顧、學生滿意度。

可以這樣問

  1. 補助審核指標是否納入普及率、身心健康、學業兼顧、滿意度?佐證 2
  2. 場地改善與器材增加的經費規模與時程?佐證 1
  3. 校際運動交流活動的參與對象是全體學生還是選手?

手邊的佐證

  • 數列115年度運動預算跨部會拆分248億元:運動部主管67億、一般性補助款54億、運動發展基金93億、教育部等其他部會34億(主計總處〈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情形〉)↓ 對應圖表:115 年度運動預算跨部會拆分:248 億元組成
  • 法規或官方文件運動部115年度學校專項運動/體育班側合計27.3億元,全民運動側「運動i臺灣2.0」僅4.2億元(運動部2026-04-08向立法院提出之專題報告,兩者為同一份報告不同科目對照,不等於全民與競技運動總預算比較)
04

國小運動人才培育(社團、社區)

手冊說什麼

轉型後延續培育的五個管道:校內運動社團、社區運動中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地方政府設立、國小國中高中三級銜續)、區域培訓中心(針對已具專項潛力者)、運動俱樂部。手冊第 9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多元培育,但基層訓練站與區域培訓中心是最大的風險:沒有配套就會變成掛在校外的體育班,一樣集中編班、一樣佔用時間、一樣沒有兒少保護規範管到。

可以這樣問

  1. 訓練站與培訓中心是否禁止集中編班、禁止佔用正課時間?佐證 4
  2. 兒少保護規範、進用查核、通報機制是否同步涵蓋這些校外場域?佐證 4
  3. 社團化後,加入社區或民間俱樂部的學生能否參加現行主要學生聯賽?佐證 1、2、3

手邊的佐證

  • 數列體育班學生占全體學生比率十年走勢:104學年1.39%→109學年1.66%→113學年1.60%,逆勢上升↓ 對應圖表:體育班學生占全體學生比率:十年走勢
  • 數列校隊101學年度18,013隊、113學年度11,877隊;運動社團101學年度21,749個、113學年度19,178個(104/105學年度統計定義改變,前後不宜直接相減)↓ 對應圖表:校隊與運動社團數:13 年走勢
  • 法規或官方文件現行國中、高中主要學生聯賽報名門檻為「限學校代表隊」,各聯賽公開簡章未見「體育班」字樣;全國小學籃球錦標賽(EBC)與全國少年籃球錦標賽設有「社區俱樂部組」,可不掛靠學校報名,目前僅見於籃球項目
  • 國際案例韓國:以《運動俱樂部法》(2021年制定、2022年施行)的法制設計,推動學校運動部與運動俱樂部聯繫韓國政策簡報

二、國中、高中體育班優化

05

運動人才銜接培育與生涯發展

手冊說什麼

現行過度聚焦專項訓練,未成頂尖選手或受傷退役者就業轉型困難。策略:區域性銜接、多元生涯進路、入學管道「考量採計」學科表現、支持性學習環境、結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手冊第 11 至 12 頁

人本的立場

方向一致,但「考量採計」沒有比例、沒有先後順序。「受傷退役」被點名了困境,卻沒有針對這群人的專門支持,只有泛用生涯輔導。手冊寫「縱未來業務移撥教育部,仍可循跨部會搭配方式辦理」,迴避了移撥時程與責任分工。

可以這樣問

  1. 「主要入學管道考量採計學科表現」的具體比例與計算方式?佐證 1、2
  2. 生涯探索課程是否義務化、排入正式課表?佐證 3
  3. 重大運動傷害學生是否有專門的介入支持機制?
  4. 教育部與運動部業務移撥的時程與責任分工何時公布?

手邊的佐證

  • 數列113學年度國中體育班畢業生5,966人中,2,807人(47.05%)續讀高中職體育班,1,821人升普通班但未繼續訓練(《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13學年度)
  • 數列113學年度高中職體育班畢業生3,099人中,46.89%以甄審/甄試/獨招進大專體育運動相關科系(同上)
  • 數列學生運動參與六指標五年趨勢:喜歡體育課比率108學年58.2%→112學年54.9%,參加運動代表隊比率108學年14.3%→112學年12.2%↓ 對應圖表:學生運動參與情形:六指標五年趨勢
06

訓練時數問題

手冊說什麼

每日訓練時數過長(晨訓、課後、假日),壓縮學業與自主學習,增加傷害風險。策略:依教育階段研訂訓練指引(時數、強度、恢復原則),導入運動科學支持系統。手冊第 13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但指引要擴及國小社團、訓練站與俱樂部,並訂出各階段訓練總量上限。指引沒有上限就沒有拘束力。現行規範其實已有錨點,問題不是沒規矩,是沒人查。

可以這樣問

  1. 訓練指引是否涵蓋國小運動社團、訓練站、俱樂部等校外場域?佐證 4
  2. 現行三項既有管制指標(公假比例、每日時數、年度出賽日數)歷年查核結果與違規件數?佐證 1
  3. 運動科學支持系統(醫學、防護、心理、營養)的進校時程與經費?佐證 2、3

手邊的佐證

07

課業學習及支持系統問題

手冊說什麼

長期高強度訓練與頻繁請假參賽,基礎學科落後,補救教學效果有限。策略:全方位學習支持、優化補救教學(差異化、線上課程)、建構「教師—教練—家長—輔導人員」跨專業支持系統。手冊第 13 至 15 頁

人本的立場

肯定手冊首度承認學力落後。要求明文禁止 AB 卷:體育班學生與一般生接受相同學業評量,作為評鑑加分或退場的前提。「輔導人員」要包含具運動心理專業資格者。

可以這樣問

  1. 是否明文禁止體育班另訂簡化考卷(AB 卷)?佐證 1、2、3
  2. 「輔導人員」是否包含具運動心理專業資格者?
  3. 跨專業支持系統的經費與人力配置時程?

手邊的佐證

08

專任運動教練制度與專業發展問題

手冊說什麼

人力不足致單一教練跨年級或依賴兼任外聘教練;績效評量偏重競賽成績;研習缺乏教育心理生涯輔導素養。策略:合理配置員額、跨校巡迴教練、績效評量多元化、倫理守則、強化研習、導入運動科學。手冊第 15 至 16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教練專業化與工作權,但手冊只到研習與倫理守則,沒有處理「進用前有沒有人查過這個人的紀錄」。要求所有接觸兒少的教練、指導者、防護人員進用前查核,聘用機構未查驗要有責任。

可以這樣問

  1. 是否建立教練進用前強制查核,涵蓋所有接觸兒少的教練、指導者、防護人員?佐證 1
  2. 聘用機構未查驗是否有明訂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3. 學校專任、外聘、社團指導者、民間場域教練四類人員,查核與管理標準是否一致?佐證 1、2、3、4、5

手邊的佐證

09

體育班評鑑制度問題

手冊說什麼

評鑑過度強調訓練績效、忽視學科;缺乏未達標學校輔導及退場機制。策略:納入學科表現與兒少保護等多元指標、研訂退場指標並督導落實停辦退場。手冊第 16 頁

人本的立場

方向對,但督導機制只有一句宣示,缺最低內容與期限。至少要有:兒少專責單位不定期訪視抽檢、評鑑納入第三方獨立委員、學生與家長皆可用的申訴管道。

可以這樣問

  1. 退場指標的具體內容與公布時程?佐證 1、2、3
  2. 評鑑委員組成是否納入第三方獨立性委員?
  3. 是否建立學生與家長皆可使用的申訴管道?

手邊的佐證

  • 法規或官方文件教育部僅承諾三年一輪實地訪視「教育部所屬學校」,所屬學校僅占全體約6%(行政院兒少權益推動小組第6屆第5次會議2026-08-25教育部國教署書面簡報)
  • 法規或官方文件《國民運動法》草案第14條第6項(行政院院會通過版,已函送立法院;條號與預告版相同)督導機制僅一句「各該學校主管機關應建立督導機制,以保障體育班學生之正常學習」,無具體內容(運動部2026-08-07預告版同條作「各該主管機關」)
  • 數列體適能金質獎章比例:107學年3.54%→112學年2.89%,人數減 28.9%;評鑑看重訓練績效,頂端表現卻同樣在退↓ 對應圖表:體適能金質獎章(頂端)比例:兩個時間點

三、體育班兒少保護問題

10

成績凌駕學生權益

手冊說什麼

部分教練及學校過度重視比賽成績,忽略學生教育需求及身心健康。策略:兒少保護納入核心辦學理念、持續辦理教育、宣導霸凌及體罰「零容忍」。手冊第 18 頁

人本的立場

肯定手冊寫出「由競技優先轉型為學生最佳利益優先」,但要看落地。監察院 115 教調 0033 案證明:即使調查認定情節重大,校內審議仍可能不同意解聘,宣示與執行之間有落差。

可以這樣問

  1. 「零容忍」如何落實到校內審議機制(如教評會)的實際決定?佐證 1
  2. 有無檢討「教評會可不採納專業調查小組認定」這個環節?佐證 1
  3. 兒少保護教育宣導的頻率、對象、成效如何評估?

手邊的佐證

  • 法規或官方文件監察院115教調0033(審議日115/07/24)糾正雲林縣西螺國民中學:教評會不同意解聘後懲處延宕近一年,行為人升任體育組長並續任選訓委員,終止聘約後立刻報考同校運動教練
11

學生自主能力不足

手冊說什麼

傳統訓練環境與服從文化下,學生對訓練安排、休息需求及意見表達空間有限。策略:重視身心健康,衡平考量合理訓練、休息及恢復時間。手冊第 18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但「衡平考量」要有最低標準。教練透過「決定派誰去比賽、推薦誰升學」掌握對選手的控制權,這是掌控鏈的核心。本會主張升學推薦與出賽安排由三人以上小組共同決定並留紀錄。

可以這樣問

  1. 學生表達訓練安排意見的具體管道是什麼?佐證 1
  2. 休息與恢復時間的最低標準何時訂定?
  3. 升學推薦與出賽安排是否會改為多人小組共同決定?佐證 1、2

手邊的佐證

  • 法規或官方文件升學推薦與出賽安排目前多由帶隊教練一人決定(人本 2026 年體育班訪談所得)
  • 法規或官方文件手冊全文未觸及升學推薦或出賽名單怎麼決定的機制(逐頁核對查無對應段落)
12

運動傷害管理未盡完善

手冊說什麼

為維持成績,部分學生受傷仍持續訓練或出賽。策略:研訂安全運動行為規範、將兒少保護規範納入教練專業倫理守則。手冊第 18 頁

人本的立場

支持,但規範要同步涵蓋校外訓練站與俱樂部,不能只管學校體育班。防護人力不是沒人才,是留不住。

可以這樣問

  1. 安全運動行為規範的適用範圍是否涵蓋校外訓練站與俱樂部?佐證 2
  2. 是否建立「受傷仍被要求出賽」的申報與問責機制?
  3. 運動防護資源如何隨場域擴大同步佈建?佐證 1

手邊的佐證

  • 數列運動防護員授證870、持證732、實際從業412人,顯示「留不住人」非「沒人才」↓ 對應圖表:運動防護員:授證、持證、實際從業
  • 國際案例日本:地域俱樂部活動不再適用「災害共濟給付制度」(只涵蓋學校管理下的活動,包括原本的校內部活動;移出學校管理的地域俱樂部不再適用),替代方案自2023年度起提高「運動安全保險」死亡與後遺障害給付金額,具體提高後金額查無運動安全協會說明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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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體罰與性別事件風險較高

手冊說什麼

長時間共同訓練、密切互動,相對較易發生不當情事。策略:兒少保護列為教練研習必修、強化正向管教與溝通技巧、持續辦理案例研討。手冊第 18 頁

人本的立場

這是證據最紮實的一塊。本會主張「兒童工作證」制度:所有接觸兒少者進用前查核、可即時撤銷;並明訂通報時限、調查期間停職保全、受害學生學籍與運動資格保障。住宿是這類風險最集中的場域,手冊全文沒有「住宿」兩個字。

可以這樣問

  1. 兒童工作證(或同等機制)的立法時程與涵蓋範圍?佐證 2
  2. 通報時限、調查期間的停職保全措施何時訂定?佐證 1、2
  3. 受害學生檢舉後的學籍與運動資格保障機制是什麼?佐證 3
  4. 住宿型體育班、訓練站、培訓中心的設施與人力最低標準何時訂定?

手邊的佐證

  • 數列4,641筆案件分析:65%未通報社政、70%懲處申誡以下(監察院委託國立臺北大學研究,106 至 111 學年度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
  • 法規或官方文件《國民運動法》草案(原《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第55條將公告不適任教練名單訂為中央主管機關法定義務,但常態條款只揭露終身停權者,過渡條款卻涵蓋一至四年,查無移除與下架規定
  • 數列體育班學生住宿比例:高中職47.68%的學校提供住宿、28.51%的學生住校(110學年度)↓ 對應圖表:體育班學生住宿比例(各學制)

四、其他(手冊只列問題、未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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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安排(手冊只列問題、未設策略)

手冊說什麼

影響正常課程學習、增加身心負荷、賽事功能重疊、學校行政負荷增加。手冊只列問題,沒有對應策略。手冊第 19 頁

人本的立場

本會主張賽事總量管制,不點名個別盃賽。與其整併特定賽事,先把現有三項上限(公假三分之一、每日 3 小時、每年 30 日)的查核做實。

可以這樣問

  1. 「四、其他」三項問題何時補上對應策略、是否納入年底轉型計畫?佐證 2
  2. 現行公假、時數、出賽日數三項既有管制指標,歷年查核違規件數是多少?佐證 1
  3. 賽事總量管制的具體門檻與公布時程?佐證 1、2、3

手邊的佐證

  • 數列棒球體育班球員一年賽事場次約130場(《報導者》2025-02-24),部分學校逾30天公假管制上限,最高一校52天
  • 法規或官方文件官方對「賽事」問題的回應只講「時程避開國內重大考試」,未回應「一年到底被抽走多少天」的總量問題(行政院兒少權益推動小組第6屆第5次會議2026-08-25教育部國教署簡報P.12)
  • 國際案例日本中體連2024年6月正式宣布2027年度起廢止9項全國中學校體育大會項目,廢止基準為社團設置率低於20%者原則廢止教育新聞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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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負擔過重(手冊只列問題、未設策略)

手冊說什麼

行政人員工作負荷偏高、教師兼辦行政比例高、教練需兼辦行政影響訓練品質、不同補助計畫重複填報。手冊只列問題,沒有對應策略。手冊第 19 頁

人本的立場

要求公聽會後補上具體策略並納入年底轉型計畫,重複填報尤其要有具體項目。

可以這樣問

  1. 重複填報涉及哪些補助計畫、幾套系統,何時整併?佐證 1
  2. 教練兼辦行政的具體項目與時數,是否列入教練工作負荷考量?佐證 1
  3. 這三項「只列問題」的子題,運動部預計何時補齊策略?佐證 1

手邊的佐證

  • 法規或官方文件手冊自陳的問題(行政人員工作負荷偏高、教師兼辦行政比例高、教練兼辦行政影響訓練品質、不同補助計畫重複填報),本會目前僅有問題描述可用,無量化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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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防護資源不足(手冊只列問題、未設策略)

手冊說什麼

防護人力不足、運動醫療資源不足、傷害預防觀念不足、缺乏健康監測制度。手冊只列問題,沒有對應策略。手冊第 19 頁

人本的立場

要求補上具體策略,健康監測制度尤其要有建置主體與時程。防護資源會隨場域擴大更分散,新場域要同步配置。

可以這樣問

  1. 運動防護人力不足的具體對應策略與時程?佐證 1、2、3
  2. 健康監測制度的建置主體、頻率與涵蓋範圍?
  3. 訓練站、培訓中心等新場域是否同步配置防護資源?

手邊的佐證